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招聘中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滨海县招聘计划50名,具体岗位及计划见《滨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中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法律类和财务财会类专业课教师者,可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被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6.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具体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见《滨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中学教师职位表》(附件2)。
9.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参加2019年滨海县校园招聘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于2019年1月25日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认定材料(认定材料中应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以及本人身份证号码)。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2.资格审核。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类别(县城高中、县城初中或农村高中)中的对应专业进行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于2019年1月26日上午参加考试。考试的形式为面试答辩,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选岗和签约。面试结果于1月26日下午在滨海县教育局公布,并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报名情况所核定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所报考的岗位类别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结束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5.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6.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聘用。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滨海县中市北路199号,邮编:224500);2019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办理好辞职(辞聘)和档案关系接转等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学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符合滨海县事业单位引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统一调配。
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县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滨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中学教师公告附件1岗位表、附件2职位表
附件2:滨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中学教师报名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