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滨海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已经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盐城市范围内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江苏省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履职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通过司法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4、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17日;报名地点:滨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滨海县迎宾西路5号412室);联系电话:0515-68896010。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县级以上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报考人员须补充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档案专用章)。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从笔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确定考察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为主),考察政审参照报考政法机关公务员的要求,综合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相关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滨海网(http://www.binhai.gov.cn)、滨海县人民法院网(http://ycbhfy.chinacourt.org/)下载;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信息也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浏览。
2.选调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滨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滨海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
2.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