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地处古黄河三角洲,既是吴文化和楚汉文化的交融之地,又是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淮河生态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的叠加区域,县域总面积192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21.25万人;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卫生县城,著名的白首乌之乡,是中国楹联之乡、中华诗词之乡、中国书法县。现因工作需要,滨海县纪委监委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滨海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4人。具体职位详见《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滨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6人。具体职位详见《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所报考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尚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滨海县内报考人员,到滨海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现场报名(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232室;联系电话:0515-84108910,1391254519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滨海县外报考人员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年度考核结果、奖励证书、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③滨海县外报考人员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bhjwgjs@163.com。
3.资格审查
滨海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公开选调职位数比例不低于3:1,如不足,相应核减选调职位数。
4.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
5.考察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经滨海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6.公示录用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海晏风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滨海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海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