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公告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1-11-22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文件精神,以及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或批复,滨海县畜牧兽医站委托滨海县富民劳务协作服务中心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滨海县户籍(或者已在滨海县畜禽生产企业担任技术骨干两年以上、且已在滨海缴纳社会保险金一年以上的),具有畜牧兽医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专业和年龄要求:具有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兽医学、畜牧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畜牧兽医、畜牧、饲料与动物营养、动物学、特种动物养殖、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兽药生产与营销、动物科学与技术、宠物养殖与疫病防治、宠物医学、中兽医医药、养禽与禽病防治、宠物护理与美容、宠物训导与保健、动物医药、畜牧工程技术、宠物医疗与保健、实验动物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工作年限要求: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从事一线兽医服务3年以上人员;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具有本科以上文凭的,从事畜牧兽医服务工作时间可放宽到1年(含)以上。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笔试、面试、考察、拟录用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招募。笔试、面试各按100分计入总分,即总分2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行笔试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前16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8人,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果在体检和考察程序过程中被淘汰的,由笔试、面试总分最接近的进行替补,并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由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形式,通知到相应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所有程序完成后,通过滨海政府网、《滨海报》进行拟聘用公示公告,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滨海县富民劳务协作服务中心与其签定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实施年限一年。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滨海县人力资源市场(滨海县新建中路25号)。联系人:宣龙付、陈丽丽,联系电话:0515-84229211。报名时,需由本人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在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的,立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如果具备报名资格的应聘者低于16人,将对招聘方案作相关调整。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1、招聘岗位:派遣到通榆镇、滨海港经济区、八巨镇、陈涛镇、农业园区、八滩镇、天场镇畜牧兽医站等单位从事动物防疫等工作,具体岗位及工作内容以劳动合同载明为准。
2、招聘人数:8人;
3、薪资待遇: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劳务派遣性质,与滨海县富民劳务协作服务中心签定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每人每年6万元左右(含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的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可代缴)。签订一年期劳务派遣合同。服务期间,由滨海县畜牧兽医站根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指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劳务协议;考核合格的,结合工作需要等情况,续签一年期劳务合同。
五、本方案涉及的时间起算及截止日期,以本招聘公告首次见网(报)的日期为准,解释权为滨海县农业农村局。